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101年澎湖縣登山健行活動(第四梯)


一、計畫名稱:澎湖縣登山健行活動(第四梯)
二、計畫依據: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打造運動島暨相關實施方案」辦
理。
三、計畫目標:藉由登山健行活動,建立習慣性,規律性的運動習慣。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澎湖縣政府
五、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六、活動路線:體育館文化園區林森路四維路民族路(右轉)
垃圾山提防生態園區長提民宿文光路(光明商號前
巷道)兒少館朝陽路林森路(右轉)文化園區
體育館(全程約5.5公里
八、活動時間:101526(星期六)
16:00 報到集合(體育館廣場)
16:30 來賓致詞
16:40 出發
九、參與對象:本縣民眾。
十、參與人數:300人。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521 日止(或額滿為止)
(一)若傳真報名者事後請來電確認以完成報名手續未確認者屬未完成則
不受理報名,報名後會告知報到編號,於活動當日依編號報到。
      ※請於活動當日16:30以前完成報到16:40 準時出發
(二)活動當天不受理現場報名,參與全程者憑報到卷及兌換卷至服務處
領取紀念品乙份。
(三)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活動單位修正公布之。
※參與民眾年齡需滿6足歲。

報名表下載

101年澎湖縣社區全民拔河大賽


一、計畫名稱:澎湖縣社區全民拔河大賽
二、計畫依據: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打造運動島暨相關實施方案」辦理。
三、計畫目標:為推廣全民運動,促進民眾身心健康,提倡正當活動,加強體育活動聯誼,推動運動人口成長。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澎湖縣政府
五、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六、協辦單位:澎湖縣立體育場
七、過磅時間: 中華民國101630日 上午820~850
八、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101630日 上午9時起
九、比賽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
十、比賽組別:不分組,男女均可,八人總重量在600公斤以內。
十一、報名資格:凡於10131日前設籍之本縣居民。
十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定之最新拔河運動規則。採一局
決勝負制,開賽前先選場地,循環賽若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兩隊
()以上相互間場次對戰勝負判定,勝負相同時以相互間場次對戰時體重
輕者勝。
十三、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訂之。
十四、比賽用繩: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定合格之拔河繩。
十五、報名手續:填具報名表(如附件一)、隊報名隊員12人,惟比賽及過磅限
10(當日過磅者才能下場比賽)。於101613日(星期三)下班前
親送中興國小輔導室許福榮處或e-mailsheurong@yahoo.com.tw,逾期
不予受理。若以電子郵件報名,請再以電話確認9272779#11400911733707
十六、領隊會議及抽簽:101620日(三)下午4時在中興國小會議室(一
棟一樓),不另通知,未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

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2012年首長盃直排輪公路賽錦標賽成績

幼兒男子組


第一名 洪詣程

第二名 陳佳龍

第三名 王建智

第四名 鄭肖彤

第五名 蔡孟浩

優 勝 許順淵

優 勝 陳慶霖



幼兒女男子組

第一名 李又恬

第二名 許瓊之

第三名 吳佳穎

第四名 洪意晴

第五名 歐舒筠

優 勝 呂孟蓁

優 勝 洪千卉



小學一年級男生

第一名 洪梓耘

第二名 蔡佳恩

第三名 鄭睿宇

第四名 呂昱緯

第五名 許裕立

優 勝 曾翊庭

優 勝 林祺閎



小學一年級女生

第一名 蔡幸琹

第二名 蔡亞芝

第三名 許上虹

第四名 邵子辰

第五名 呂昱嫻





小學二年級男生

第一名 陳鴻琳

第二名 甘國嶔

第三名 李又成

第四名 許上元

第五名 黃童言

優 勝 洪嘉宏

優 勝 蘇頌祺





小學二年級女生

第一名 賴昕榆

第二名 林彥妤

第三名 王聿安

第四名 歐祐芹

第五名 許欣恬

優 勝 謝吉莉

優 勝 許玲瑄





小學三年級男生

第一名 陳靖元

第二名 吳莛凱

第三名 鄭宇家

第四名 黃昱豪

第五名 黃梓桓

優 勝 高際洋

優 勝 黃健傑





小學三年級女生

第一名 葛芊宇

第二名 蔡宜娟

第三名 吳婕妤

第四名 陳 洋

第五名 呂寶穎

優 勝 王俞晴

優 勝 陳彥嘉





小學四年級男生

第一名 許嘉峻

第二名 趙子安

第三名 蔡曜圳

第四名 郭冠廷

第五名 陳鴻杰

優 勝 張子辰

優 勝 呂世儀





小學四年級女生

第一名 陳姿蓉

第二名 吳恩希

第三名 陳品潔

第四名 呂紫晴

第五名 陳品君

優 勝 陳品蓁

優 勝 許燕玲







小學五年級男生

第一名 陳勝在

第二名 陳彥廷

第三名 吳冠澐

第四名 吳凱文

第五名 趙科竣

優 勝 張高輔

優 勝 鄭祐昌





小學五年級女生

第一名 許嘉云

第二名 施沛岱

第三名 王敏芯

第四名 黃意晅

第五名 林維瑄

優 勝 鄭百珊

優 勝 陳美妤





小學六年級男生

第一名 何彥霖

第二名 黃煦喆

第三名 蔡騰昊

第四名 趙耕詰

第五名 許凱順

優 勝 王子權

優 勝 蔡宗祐







小學六年級女生

第一名 何語涵

第二名 蔡亞靜

第三名 王莉綺

第四名 謝亞宸

第五名 陳潤慈







國中男子組

第一名 陳柏翰

第二名 陳則均

第三名 林尚霆







國中女子組

第一名 洪偉萱

第二名 林郁棋

第三名 余芳儒





小男接力賽


第一名 文光國小A隊

第二名 既丞直排輪中心A隊

第三名 花輪直排輪中心B隊





小女接力賽

第一名 既丞直排輪中心A隊

第二名 馬公國小B隊

第三名 馬公國小C隊




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101年澎湖縣銀髮族運動指導班—元極舞教學


一、計畫名稱:澎湖縣銀髮族運動指導班—元極舞教學
二、計畫依據: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打造運動島暨相關實施方案」辦理。
三、計畫目標:以銀髮族為對象,教導適合從事的運動休閒活動,引導自我健康管理,有效降低健保支出。
四、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澎湖縣政府
五、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澎湖縣體育會元極舞委員會
六、活動地點:中正國小司令台
七、活動時間:10172日至824(每週一) AM 06:00-07:00
八、參與對象:以65歲以上銀髮族為主。
九、參與人數:男生20;女生20總計40人。
十、報名方式:即日起自101622日止
       請電洽澎湖縣體育會 06-9215122
             澎湖縣體育會元極舞委員會  許佛佑總幹事06-9272268

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101年度主委盃網球錦標賽活動

一、比賽宗旨:響應全民運動,提昇網球運動競技水準,以球會友,促進和諧氣氛,並培養優秀選手代表本縣參加比賽,爭取佳績。

二、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三、承辦單位:澎湖縣網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澎湖縣立體育場。

五、比賽時間:101年5月5日(星期六)下午4時。(遇天候不佳得擇期另賽)

六、比賽地點:澎湖縣立網球場。

七、參加對象:凡愛好網球之人士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每隊報名人數含領隊與隊長最多八名。

八、比賽制度:

1.採團體三點雙打計分,每點以搶六定勝負,若六平時採Tie-break。

2.比賽用球採Slazenger標準用球。

3.報名隊數在五隊以下採單循環制,六隊以上採雙敗淘汰制。

九、比賽規則:

1.依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

2.各隊需穿著合乎規定之網球服裝出場比賽。

3.若出賽單位選手不足時,只可將選手排至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

否則後面之各點圴判對方勝點。

4.球員遲到超過五分鐘即判該點對方為勝點。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2日(星期三)止。

十一、報名方式:向總幹事吳家財(0911733700)或縣立體育場(9272803)報名

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

101年澎湖縣C級排球裁判講習會

一、目 的:為提高我國排球裁判素質,培養排球教練人才,建立健全裁判制度暨提高我國排球技術水準。
二、依 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B.A級裁判、教練培訓制度辦法辦理。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四、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六、協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七、講習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2日至3日(星期六至星期日)。
八、講習地點: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海洋圖書館3樓(澎湖縣馬公市民族路63號)。
九、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凡年滿18歲(民國83年6月2日以前出生者【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
日】),高中以上學歷,對排球訓練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報名人數限定60人。(由本會核定,額滿為止,外縣市比例20%,如本市未
達報名人數時,可開放名額由外縣市報名參加)。
十、及格標準:學、術科測驗均須到達70分(術科測驗項目另訂)。
十一、發證方式:凡經檢測合格人員由本會造冊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後核發C級裁判證。
十二、報名手續:
(一)日期--即日起至101年5月18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點—澎湖縣體育會(880 澎湖縣馬公市大賢街160號)
原豆工坊 (澎湖縣馬公市惠安路2號(長春大飯店協對面)中午12點以後至晚上9點可代收。電話:0963-193-699 (胡毅中老師)

(三)手續--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連同一吋相片2張(背面請寫上姓名並浮貼於
報名表上)及採掛號方式按時逕寄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澎湖縣馬公市民族路63號) 胡毅中 老師 收,逾期者均不予受理(傳真恕不接受)。
(四)證照費:若需發給C級裁判證,需繳交新台幣500元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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