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宗旨:響應全民運動,提昇網球運動競技水準,以球會友,促進和諧氣氛,並培養優秀選手代表本縣參加比賽,爭取佳績。
二、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三、承辦單位:澎湖縣網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澎湖縣立體育場。
五、比賽時間:101年5月5日(星期六)下午4時。(遇天候不佳得擇期另賽)
六、比賽地點:澎湖縣立網球場。
七、參加對象:凡愛好網球之人士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每隊報名人數含領隊與隊長最多八名。
八、比賽制度:
1.採團體三點雙打計分,每點以搶六定勝負,若六平時採Tie-break。
2.比賽用球採Slazenger標準用球。
3.報名隊數在五隊以下採單循環制,六隊以上採雙敗淘汰制。
九、比賽規則:
1.依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網球規則。
2.各隊需穿著合乎規定之網球服裝出場比賽。
3.若出賽單位選手不足時,只可將選手排至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
否則後面之各點圴判對方勝點。
4.球員遲到超過五分鐘即判該點對方為勝點。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2日(星期三)止。
十一、報名方式:向總幹事吳家財(0911733700)或縣立體育場(9272803)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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