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藉由鼓舞運動班,鼓勵平日忙於工作的婦女每週規律運動,培養本縣婦
女朋友運動興趣,達調整體態並預防疾病之效果。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四、 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澎湖縣教保人員協會
五、 活動地點:澎湖縣私立明圓幼兒園鼓舞教室
六、 活動時間(期程):第一梯:105年9月27日至11月4日,共16堂
(週二、五18:00-19:30、週日09:00-10:30)
七、 辦理方式:
(一)計畫內容:藉由婦女運動鼓舞班,帶動平時少量運動之婦女走向健
康,養成規律運動之習慣。
(二)活動規劃:以每週3次每次90分鐘共計16堂課,在明圓幼兒園鼓
舞教室進行鼓舞肢體動覺之課程。
(三)保險:所有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參佰萬元。
(四)備案:本活動除縣府公佈停止上班上課,活動正常辦理;若場地發
生不可抗拒之因數,則更改至其他社區活動中心並通知參加
民眾活動更新地點並於澎湖縣運動地圖網公告。
(五)參與對象、人數:以本會會員及本縣婦女為主,預計30人。
(六)報名方式:請洽澎湖縣教保人員協會(馬公市前寮里32-20號)
電話:06-9210436傳真:06-9221152
E-mail:happygarden0436@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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