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藉由婦女運動樂活班,鼓勵每週建立規律運動,培養婦女運動之興趣,達到燃脂有氧、纖體雕塑、減重三部曲,而走向健康、永恆喜悅之道。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四、 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五、 活動地點:好娛樂創意舞蹈工作室
六、 活動時間(期程):第二梯:105年10月4日至11月25日(週二、五19:30-21:00)
七、 辦理方式:
(一)計畫內容:藉由婦女運動樂活班,帶動平時少量運動之婦女走向健
康,養成規律運動之習慣。
(二)活動規劃:以每週2次每次90分鐘共計16堂課,在澎湖縣好娛樂
創意舞蹈工作室辦理第三梯次婦女運動樂活班,並依執
行情形於年底舉辨成果表演。
(三)保險:所有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參佰萬元。
(四)醫療防護:活動現場設有專門醫護人員,避免運動傷害發生。
(五)備案:本活動除縣府公佈停止上班上課,活動正常辦理;若場地發生不可抗拒之因數,則更改至其他社區活動中心並通知參加民眾活動更新地點並於澎湖縣運動地圖網公告。
(六)報名方式:請洽倫宅烘焙坊 (馬公市文光路108-1號1樓);
電話:0980-012-684 (活動免收報名費)
八、 參與對象、人數:以婦女為主;人數預計30人。
九、 活動行銷宣傳方式:利用地方電視台、地方報業刊登廣告、運動地圖網公告活動訊息及印刷宣傳DM,宣傳「運動健身、快樂人生」理念,營造運動生活化有利條件,使民眾獲得運動參與資訊。
十、 預期成效:
(一)運動參與人數每梯30人。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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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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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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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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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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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結合目前現有體育會人力及各學校或婦女館之場地,配合體育署補助之經費,來達成規律性運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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