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推展全民運動,提昇本縣排球運動風氣與技術,促進球隊聯誼及增進身心健康,並可選拔代表澎湖縣參加全國運動會或其他全國性之排球比賽之代表隊選手。
二、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澎湖縣排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五、比賽地點: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體育館
六、比賽日期:100年10月29日~10月30日 (星期六、日)。
開幕時間:100年10月29日 上午10:00
七、分組:
(一) 國中男子組 (二) 國中女子組
(三) 社會男子組(含澎科大、高中職)
(四) 社會女子組(含澎科大、高中職)
(五) 公教機關混合組
八、參加資格:
1. 國 中 男 子 組 : 國中在籍學生。
2. 國中女子組 : 國中在籍學生。
3. 社會男子組 : 自由組隊。
4. 社會女子組 : 自由組隊。
5. 公教機關混合組 自由組隊。
九、比賽規則:1.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2009-2012年最新排球規則 (附
則二除外) 。
2.公教機關混合組須有一名女性球員。
十、比賽制度:由大會依據每組參加隊數之多寡於抽籤前公布。如每組報名未
滿三隊時改為表演賽。
十一、比賽用球:大會指定球。
十二、報名手續:傳真或至澎湖縣體育會填寫報名表(煩請寫工整)
(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大賢街160號2樓)。
電話:9215122或9215775 傳真號碼:9215133(傳真後請電話確認)
(一)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00年10月21日16:30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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