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 旨:為落實【運動i臺灣】宗旨與促進全民運動,鼓勵學生從事休閒活
動,借直排輪運動競技比賽,推動運動人口成長。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三.協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溜冰委員會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馬公市公所
參、比賽日期:110年11月20日(星期六)
(一)08:00 〜 08:20 ……… 報 到
(二)08:20 〜 08:30 ………
開幕典禮
(三)08:40 〜 11:30 ………檢錄、比賽、計算成績
1.個人計時賽直排輪競速
200M
(幼兒甲男組/女甲組 ~~大班)
(幼兒乙男組/女乙組 ~~中班)
(國小一年級男子組/女子組、二年級男子組/女子組)
(國小三年級男子組/女子組、四年級男子組/女子組)
(國小五年級男子組/女子組、六年級男子組/女子組)
(國中男子組/女子組)
(社會男子組/女子組)
900M
(國小一年級男子組/女子組、二年級男子組/女子組)
(國小三年級男子組/女子組、四年級男子組/女子組)
(國小五年級男子組/女子組、六年級男子組/女子組)
(國中男子組/女子組)
(社會男子組/女子組)
伍、比賽項目:
1. 直排輪競速計時賽 (短道200公尺、900公尺、幼兒組200公尺)
※國小以上選手短道200M、900M,限擇一參賽。
陸、比賽分組
1.個人賽:
直排輪競速
(1) 幼兒男子/女子組
(2) 國小組
國小一年級男子/女子組 二年級男子/女子組
國小三年級男子/女子組
四年級男子/女子組
國小五年級男子/女子組 六年級男子/女子組
(3)國中男子/女子組
(4)社會男子/女子組
柒、獎勵辦法
1.幼兒、國小以上直排輪競速計時賽
(該組報名人未滿10人,取前三名;11-15人取五名;16人以上取七名;前三名頒發獎狀、獎牌,4~7名頒發獎狀一張)
※未達2隊(人)不成賽。
捌、比賽制度
A、本次比賽採計時方式進行,依循規定路線完成比賽。
B、違反下列規定者,以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且不計成績。
(1)、請參賽選手務必穿著護具(手肘、護掌、護膝)及安全帽。
(2)、無本次活動號碼布。
(3)、不遵守裁判規則及指示者。
(4)、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5)、比賽過程不可接受他人供給飲料。
(6)、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
玖、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12:00止,截止後會將
名單公佈至澎湖縣體育會網站上,請報名單位務必上網確認,
資料確認至110年11月12日(星期五)17:00止,逾時不候。
拾、報名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社會組除外可以社團或個人名義報名),請上澎湖縣體育會Blogger下載主委盃直排輪錦標賽報名表,填畢後請傳真(9215133)或E-MAIL(ssc799@ms33.hinet.net),並以電話確認(9215775)無誤後,方完成報名程序。(若無向體育會確認,不列入比賽名冊內,且不得異議)。若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澄澄老師0912-779-096
※號碼牌發放於11月17日(星期三),請各單位自行至體育會領取。
拾壹、報名資格:凡本縣所屬各幼稚園、托兒所、國小、國中學生或社會人士
均可報名參加(因本次比賽有牽涉滑輪技巧因素,請各校、各社團先行
訓練練習,以免發生危險)
拾貳、附 則:
(一)比賽當天請提前半小時辦理報到手續。
(二)各校請派管理教師乙名帶隊參加(或委請家長帶領),協助維持學生秩序、安全、場地清潔。
(三)請學校單位務必先行衡量學生狀況,如有不適合比賽者,請勿報名。
(四)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之。
(五)如對判決有議者,請填寫申訴表,並於成績公告時30分鐘中內提出
異議申請,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有異議。
(六)本次比賽當天不舉行頒獎,其於得獎之獎狀、牌,統一發送至縣府交換中心,並由該單位轉頒。
(七)活動大會投保場地險,係指第三人體傷,非活動直接、人為因數
受傷所能理賠,敬請知悉。【相關細節仍以投保單位保單為主】,若需額外保險請自行加保。
(八)活動如遇氣候不佳,大會有權決定是否辦理,將在報到前1小時公佈至澎湖縣體育會Blogger http://phsport.blogspot.tw/
拾參、本規則如有未盡事項,本會得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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