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計畫目的:
(一)倡導正當休閒活動,推動全縣游泳運動人口、游泳的認識,強化社區民眾及學生「水域安全」、「自救」等技能。
(二)游泳運動係為本縣近年來積極推動運動特色項目之一,藉由比賽活動,促進全縣全民參與率。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澎湖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五、協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游泳委員會、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澎湖縣政府消防
局、澎湖縣紅十字會、澎湖縣救難協會、澎湖縣各社區發展協會
及澎湖縣各高中、國中、小學。
六、辦理期程:109年8月16日
七、活動時間:09:00-12:00
八、活動地點:澎湖縣立游泳池
九、參加人數:30人【需具備基本游泳能力;游泳前進10-15公尺】
(名額有限,額滿為止,未達上課人數將另行通知)
十一、注意事項:
1、請上課學員自備泳具(泳帽、泳衣<褲>、泳鏡)、換洗衣物等。
2、參加學員於課程結束後發放便當(或餐券)乙份及精美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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