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1日 星期二

澎湖縣106年度「主委盃」籃球錦標賽

一、主旨:為提倡籃球運動風氣,鼓勵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特舉辦本會。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五、執行單位:澎湖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澎湖縣馬公市體育會。
六、協辦單位:澎湖縣立體育場、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澎湖縣馬公市中興國民小學、澎湖縣老馬籃球協會、救國團馬公市團委會、澎湖時報、澎湖日報、澎湖有線電視公司。
七、比賽分組:1.社男甲組、2.社男乙組、3.社男丙組、4.社女組、5.國男組、
              6.國女組、7.小男甲組(56年級)、8.小男乙組(34年級)。
八、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6081908279
七、比賽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體育館、澎湖縣馬公市中興國民小學體育館。
八、報名人數:領隊、教練、管理各1名,球員(含隊長)15人,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更換球員名單,不符資格者請勿報名(請攜帶身份證或學生證)。
九、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0720日(四)18時整止,逾時概不受理。
十、報名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TEL9272803)。
十一、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如附件),社會組並繳交報名費3000元及保證金500元整,而高中以下僅須繳交保證金500元整;保證金於各隊全部賽事完畢後收據無息退還。球員不得跨隊報名,若有重複報名者,於領隊會議時確認,相關隊伍未出席或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權利,該名球員由大會裁定歸屬球隊或不得出賽。
十二、領隊會議:訂於中華民國1060724(一)1730分整,假縣立體育館會議室舉行,請各領隊(或派員)出席參加,同時抽籤;未出席球隊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如採單循環賽制,各隊編號由大會排定)。
十三、比賽制度:1.各組報名球隊數未達三隊以上,不舉行比賽。
                2.餘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

簡章下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