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 星期四

101年澎湖縣社區全民8人制拔河暨離島運選拔賽領隊會議協調事項

1.比賽日期時間:6月30日 (星期六)上午9時開始比賽;比賽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內。
2.稱重:6月30日 (星期六)上午8時10分至8時50分止,請各隊集合後全隊一次過磅,不接受零星過磅。
3.請事先填寫出賽、過磅單,至過磅處過磅後,全天均以此體重計算,不另過磅。以大會準備之電子磅秤為準,體重以0.5公斤計算。
4.比賽採三局2勝制,開賽編列在比賽隊伍左邊者就先在左邊場地,第2局交換場地,各勝1局時第3局猜拳決定場地。局與局間不休息可替換選手;若連續場次比賽得休息5分鐘。
5.全隊服裝不拘,不使用號碼布,於過磅時在手背編號蓋章並登記重量,最後一名戴頭盔及護胸(由大會準備,亦可自備)。
6.比賽場地使用標準拔河道。比賽時不得赤腳,均穿平底鞋(鞋底不得有突起物),不得戴手套。
7.比賽次序依抽籤順序進行(詳見賽程表),比賽前依序至檢錄處報到檢錄,隨後依序帶入場比賽。
8.不另安排休息區,請各校自行選擇適當位置休息。
9.若僵持時間過久,考量選手健康以中線判定勝負,其時間訂為2分鐘,意即每場次計時2分鐘。
10.循環賽兩隊(含)以上積分相同時,以兩隊(含)以上相互間場次對戰勝負判定,勝負相同時,以相互間場次對戰時(1)犯規次數少者勝若犯規次數相同時;(2)體重輕者勝(若單局更選手以出賽場次平均之)。故註冊登記及出賽單請各隊保留至全部比賽結束,做為判定成績用。若遺失則以最重的體重計算(不另稱重)。

抽籤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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