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提高田徑裁判水準與素質,培養優秀裁判人才,健全裁判制度。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三、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五、執行單位:澎湖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澎湖縣立馬公國中 澎湖縣立體育場 澎湖縣國民中學體育促進會
七、講習地點:馬公國中視聽教室 澎湖縣立體育場
八、講習報到日期及地點:99年8/25日(星期三)上午7:30至8:00止,於馬公國中視聽教室辦理報到。
九、講習日期及內容:
田徑C級裁判:99年8/25日(三)、8/26日(四)、8/27日(五)含裁判規則研討、裁判執行要領、裁判實務與操作及筆試共三天。
十、報名資格:
(1)年滿20歲以上熱心田徑運動者。
(2)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含同等學歷)。
(3)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者。
十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C級裁判:即日起至99年8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截止。
2、繳交報名費500元(若已經取得C級裁判證照者免繳,本會不提供午餐)。請填妥報名表(C級裁判如附件一),並繳交近三個月內相片二張。
3、具教師身分者請同時上教師研習網站登錄,其餘逕向澎湖縣體育會報名。
4、講習期間無遲到、早退、曠課者,始得參加講習測驗。
5、C級裁判經講習測驗合格者,呈報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核發裁判證。C級裁判須經講習測驗合格者再繳交C級裁判證照費用100元由學員自付。
十二、報名地點:澎湖縣體育會(馬公市案山里大賢街160號2樓)陳美瑰小姐收。電話06-9215799或06-9215122,傳真06-9215133。
十三、講師遴聘: C級裁判講師:澎湖縣體育會遴聘資深國家級裁判講師授課(含課程表)。
十四、本會經報請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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