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澎湖縣99年度「首長盃」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旨:為提倡本縣籃球運動風氣,鼓勵青年學生於寒假期間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增進情誼,特舉辦本會。
二、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澎湖縣籃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澎湖縣馬公市體育會、澎湖縣體育場、澎湖縣老馬籃球協會、馬公國中、澎湖時報、澎湖日報
五、比賽分組:1.社男甲組2.社男乙組3.社女組4.國男組5.國女組6.小男組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9年2月2、3、4、5、6、7日共6天
七、比賽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馬公國中體育館
八、報名人數:每隊球員最多十二人,其中一人為隊長,職員限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等四人(球衣4至15號,比賽中不得任意更換)。
九、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99年1月21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逾時概不受理。
十、報名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TEL:9272803)
十一、報名手續:
1.填寫報名單(如附件)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整,於賽程結束全數退還。
2.社會男子組報名後由籃委會於領隊會議依球隊實力分為甲乙組。
十二、領隊會議:(同時抽籤)
(訂於中華民國99年1月22日下午五時整在縣立體育館會議室舉行,請各領隊(或派員)出席參加,不列席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如採單循環制賽成由本會編排)。
十三、比賽制度:
1.報名球隊未超過三隊不舉行比賽。
2.餘視報名球隊多寡而定。

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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