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為提倡籃球運動風氣,鼓勵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特舉辦本賽會。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五、執行單位:澎湖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澎湖縣馬公市體育會。
六、協辦單位:澎湖縣立體育場、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澎湖縣馬公市中興國民小學、澎湖縣老馬籃球協會、救國團馬公市團委會、澎湖時報、澎湖日報、澎湖有線電視公司。
七、比賽分組:1.社男甲組、2.社男乙組、3.社男丙組、4.社女組、5.國男組、
6.國女組、7.小學甲組(5、6年級)、8.小學乙組(3、4年級)。
八、比賽日期:民國107年02月03日(六)至02月11日(日),共9天。
九、比賽地點:澎湖縣立體育館、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體育館、澎湖縣馬公市中興國民小學體育館。簡章下載